特区的目的
- 为业务发展创造有利的财政和行政环境
- 为俄罗斯联邦吸引资金
- 俄罗斯联邦经济的去离岸化
- 领土的基础设施发展
远东及北极发展集团股份公司根据2018年8月3日第291-FZ号联邦法《关于加里宁格勒州和滨海边疆区领土上的特别行政区》是“俄罗斯”区域内的特区管理公司。
国际公司可以是作为商业公司组织并决定修改其属人法的外国法人。
国际控股公司是同样的国际公司,但具有获得税收优惠的特殊的法律地位。
有利于国际公司的股息
在持股比例>15%且持有期限<1年的情况下
如果付款人是外国公司,则非境外公司(根据俄罗斯联邦财政部清单)
向国际公司外国人员分红
在持股比例>15%且持有期限>1年的情况下
外国公司而非境外公司(根据俄罗斯联邦财政部清单)
不超过资产的50%=不动产
国际公司限制:
获得国际控股公司身份的条件:
重新注册的外国实体的控权人(超过15%)在2017年前为控权人(不适用于受制裁的上市公司和个人)
不适用获得国际控股公司身份控权人标准的条件:
国际公司失去国际控股公司身份:
根据“关于国际公司”的第290-FZ号联邦法,如果失去了国际公司的身份
不适用获得国际控股公司身份控权人标准的条件:
基本文件